(一)自請退休:
(二)強制退休:
員工自請退休由員工發起,強制退休由公司發起,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,經權責主管核准;舊制年資結算之退休金,須送交員工退休金委員會核定後,再向主管機關辦理退休金給付申請作業。
(一)適用勞動基準法(舊制)之員工:
良好及均足額提撥。
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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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退休金制度 | 舊制 | 新制 |
| 適用法源 | 勞動基準法 | 勞工退休金條例 |
| 如何提撥 | 按員工每月薪資總2%~15%提撥,
以本公司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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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繳6% |
| 提撥金額 | 勞工退休準備金累積金額 新臺幣2,465千元 |
2024年度提撥 新臺幣48,647千元 |